菏泽商标注册:3大商标转让形式
商标转让就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内,按照规定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活动。
①合同转让:转让人通过合同,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、相互间的权利、义务、违约责任等内容,这种商标转让形式通常为有偿转让,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从中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。
②继受转让:这种方式有2种情况:(1)注册所有人(自然人)死亡,即其生命结束后,,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;(2)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,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。
③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:这种商标转让通常发生于公有制国家。这里所指的行政命令主要是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、行政。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、合并、解散、转产过程,这其中一定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。